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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煙臺嚴查不文明養犬行為,近百人被處罰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政企信息
發布時間:2022-08-21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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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2年8月21日(農歷2022年7月24日),星期日,山東煙臺嚴查不文明養犬行為,近百人被處罰。
隨著城區養犬市民逐漸增多,文明養犬一直是大眾熱議的話題,近日,煙臺各地集中開展不文明養犬整治,依法查處各類不文明養犬行為。
芝罘區
7月29日至8月10日,黃務派出所民警在錦繡新天地小區、三和綠景小區、隆中路、隆南路開展日常巡邏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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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2年8月21日(農歷2022年7月24日),星期日,山東煙臺嚴查不文明養犬行為,近百人被處罰。
隨著城區養犬市民逐漸增多,文明養犬一直是大眾熱議的話題,近日,煙臺各地集中開展不文明養犬整治,依法查處各類不文明養犬行為。
芝罘區
7月29日至8月10日,黃務派出所民警在錦繡新天地小區、三和綠景小區、隆中路、隆南路開展日常巡邏防控過程中,發現王某等8人存在不按規定牽領犬只的行為,將其當場查獲。目前,王某等8人均被依法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8月1日,福安派出所民警在幸福路處理警情時,發現于某不按規定牽領犬只,未按規定辦理養犬登記;8月3日,社區民警在龍海家園開展巡邏檢查過程中,發現于某某養犬一只,未按規定辦理養犬登記,將其當場查獲。目前,于某因不按規定牽領犬只、未按規定辦理養犬登記被分別依法處以罰款200元、1000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限期整改;于某某因未按規定辦理養犬登記被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限期整改。
8月10日,毓璜頂派出所民警在捷敏街開展巡邏防控過程中,發現于某、楊某不按規定牽領犬只,將其當場查獲。目前,于某、楊某均被依法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8月14日,臥龍派出所民警在轄區黃務村開展日常巡邏防控過程中,將不按規定牽領犬只的梁某、鄒某當場查獲。目前,梁某、鄒某均被依法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8月15日,只楚派出所民警在轄區電廠東路附近巡邏時,將不按規定牽領犬只的王某當場查獲。目前,王某被依法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8月15日,白石路派出所民警在開展違規養犬專項整治行動中,在青年路、新海陽西街等處將不按規定牽領犬只的韓某、范某等5人當場查獲。目前,韓某、范某等5人均被依法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萊山區
近日,萊山公安對轄區的遛犬不拴犬繩、養犬不掛牌、飼養禁養犬種等不文明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今年以來,共依法查處不文明養犬等違法行為58起。
8月1日,濱海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開展巡邏防控過程中,發現王某在遛狗期間,未按照規定對犬只使用束繩進行牽引,根據《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依法給予王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8月5日,望海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巡查時,發現3名犬主人在遛狗期間,未按照規定對犬只使用束繩進行牽引,根據《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依法對張某、謝某、段某分別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
8月9日,望海派出所民警在清查中,發現海韻路某小區趙某未依法辦理養犬登記,根據《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依法給予趙某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牟平區
8月11日晚21時許,系山海岸派出所民警在龍湖一公園巡邏時發現,居民張某未按照規定對犬只使用束繩進行牽引。根據《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依法給予張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8月11日晚19時45分許,養馬島海岸派出所民警在養馬島某村前海環島路路南,發現尹某某未按照規定對攜帶的犬只使用束繩進行牽引。根據《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依法給予尹某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文化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邏至西桂村牟一街處時發現,外出遛彎的居民許某某未按照規定對攜帶的犬只使用束繩進行牽引。根據《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依法給予許某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文化路派出所民警在轄區一小區巡邏時發現,居民王某某未按照規定對犬只使用束繩進行牽引。根據《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依法給予王某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龍口市
近期,龍口市公安局集中開展不文明養犬整治,依法查處各類不文明養犬行為,共查處各類不文明養犬行為14起。
8月14日,開發區派出所民警在龍港街道振興中路附近巡查時,發現李某遛犬未按規定對犬只使用束繩進行牽引,民警對其批評教育,并根據《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之規定,依法給予李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8月15日,東萊派出所民警在東萊街道百盈新村巡查時,發現馬某遛犬未按規定對犬只使用束繩進行牽引,民警對其批評教育,并根據《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之規定,依法給予馬某罰款的行政處罰。
棲霞市
近日,棲霞市公安局共排查犬主40余人,處置遛狗不牽犬繩違法行為3起,行政處罰3人。
7月31日,民警在萬家購物中心附近巡查時,發現王某在遛狗期間,未按照規定對犬只使用束繩進行牽引。根據《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依法給予王某行政處罰。
7月31日,民警在棲霞市莊園街道稅務局門口附近巡查時,發現高某在遛狗期間,未按照規定對犬只使用束繩進行牽引。根據《煙臺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依法給予高某行政處罰。
文明養犬注意事項
一、依法辦理飼養犬只的相關手續,不飼養大型犬、烈性犬,出門為犬只佩帶犬牌,不遺棄、虐待犬只,不組織或參與斗犬。
二、不帶犬只進入公共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請給予狗狗正確的行為訓練,避免犬只亂叫影響他人,在犬只吠叫時要及時制止。
三、遛狗時請牽好犬繩,主動避讓行人車輛,避免犬只接近兒童、老人、孕婦等特殊群體。
四、嚴格按照犬只防疫規定,及時到防疫部門為犬只進行免疫檢查、注射疫苗,領取免疫證。
出門攥緊牽狗繩
定期接種疫苗
隨時清理便便
……
“愛犬”就從文明養犬開始
來源:芝罘公安、萊山公安、牟平公安、龍口公安、棲霞公安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問政煙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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