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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年3月24日南宋杰出的軍事將領岳飛出生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fā)布時間:2021-02-26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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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年3月24日發(fā)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1103年3月24日(農(nóng)歷1103年2月15日),南宋杰出的軍事將領岳飛出生。
岳飛(南宋抗金名將、民族英雄)
岳飛(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相州湯陰(今河南省湯陰縣)人。南宋時期抗金名將、軍事家、戰(zhàn)略家、民族英雄、書法家、詩人,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
岳飛從二十歲起,曾先后四次從軍。自建炎二年(11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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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年3月24日(農(nóng)歷1103年2月15日),南宋杰出的軍事將領岳飛出生。
岳飛 (南宋抗金名將、民族英雄)
岳飛(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相州湯陰(今河南省湯陰縣)人。南宋時期抗金名將、軍事家、戰(zhàn)略家、民族英雄、書法家、詩人,位列南宋“中興四將”之首。
岳飛從二十歲起,曾先后四次從軍。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澤至紹興十一年(1141年)止,先后參與、指揮大小戰(zhàn)斗數(shù)百次。金軍攻打江南時,獨樹一幟,力主抗金,收復建康。紹興四年(1134年),收復襄陽六郡。紹興六年(1136年),率師北伐,順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紹興十年(1140年),完顏宗弼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兩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義軍紛紛響應,夾擊金軍。岳家軍先后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在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zhèn)。宋高宗趙構和宰相秦檜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師。在宋金議和過程中,岳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誣陷入獄。1142年1月,以莫須有的罪名,與長子岳云、部將張憲一同遇害。宋孝宗時,平反昭雪,改葬于西湖畔棲霞嶺,追謚武穆,后又追謚忠武,封鄂王。
岳飛是南宋杰出的統(tǒng)帥,他重視人民抗金力量,締造了“連結河朔”之謀,主張黃河以北的民間抗金義軍和宋軍互相配合,以收復失地;治軍賞罰分明,紀律嚴整,又能體恤部屬,以身作則,率領的“岳家軍”號稱“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打擄”。金軍有“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評語,以示對岳家軍的由衷敬佩。
岳飛的文才同樣卓越,其代表詞作《滿江紅·怒發(fā)沖冠》是千古傳誦的愛國名篇,后人輯有文集傳世。
三次投戎
北宋崇寧二年二月十五日(公元1103年3月24日),岳飛出生于河北西路相州湯陰縣(河南湯陰縣)的一個普通農(nóng)家。傳說岳飛出生時,有大禽若鵠,飛鳴室上,故父母給他取名飛,字鵬舉。
岳飛少年時期,為人沉厚寡言,常負氣節(jié)。喜讀《左氏春秋》、《孫吳兵法》等書。曾拜周同(《說岳全傳》等改為“周侗”)為師,學習騎射,能左右開弓。不久周同病故,岳飛每逢初一、十五,都親到墳上祭奠。岳飛之后又拜陳廣為師,學習刀槍之法,武藝“一縣無敵”。岳飛生有神力,不滿20歲時就能挽弓三百宋斤,開腰弩八石,“時人奇之”。
宣和四年(1122年),童貫、蔡攸兵敗于契丹,河北官員劉韐于真定府(河北正定縣)招募“敢戰(zhàn)士”以御遼(一說是為征遼)。岳飛應募,經(jīng)過選拔,被任命為“敢戰(zhàn)士”中的一名分隊長。20歲的岳飛自此開始了他的軍戎生活。賊寇陶俊、賈進在相州作亂,岳飛請命前去除害。岳飛表現(xiàn)突出,帶領百騎騎兵,用伏兵之計,生擒二賊以歸。
同年,岳飛的父親岳和病故。岳飛辭別劉韐,離開軍隊,趕回湯陰為父親守孝。宣和六年(1124年),河北等路發(fā)生水災,岳家生計艱難,岳飛為了謀生,前往河東路平定軍(山西平定縣)投戎,充當騎兵效用士,不久被擢為偏校。
宣和七年(1125年),金滅遼之后,便大舉南侵攻宋。宋徽宗禪位于長子趙桓,即宋欽宗,次年改元靖康。東路金軍渡過黃河包圍開封,宋欽宗用李綱守衛(wèi)京城,但最終還是選擇求和,供奉了大批金銀,許割太原、河間、中山等三郡于金。
靖康元年(1126年),宋欽宗趙桓反悔割地,兩路金軍于攻破太原后會合,二次南下圍困開封。趙桓在求和的同時使人送蠟書命康王趙構為河北兵馬大元帥,征召各路兵馬以備勤王。
在相州城里,武翼大夫劉浩負責招募義士,收編潰兵。太原、平定軍失陷后,從平定軍突圍回到家鄉(xiāng)的岳飛目睹了金人入侵后人民慘遭殺戮、奴役的情形,心中憤慨,意欲投軍,又擔憂老母年邁,妻兒力弱,在兵亂中難保安全。岳母姚氏是位深明大義的婦女,積極勉勵岳飛“從戎報國”,還為岳飛后背刺上“盡忠報國(后世演義為‘精忠報國’)”四字為訓。岳飛牢記母親教誨,忍痛別過親人,投身抗金前線。
千古奇冤
紹興十一年(1141年),金國在無力攻滅南宋的情況下,準備重新與宋議和。宋廷乘機開始打壓手握重兵的將領,尤其是堅決主張抗金的岳飛、韓世忠二人。完顏兀術在給秦檜的書信中說:“爾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且殺吾婿,不可以不報。必殺岳飛,而后和可成也。”
四月,張俊、韓世忠、岳飛三大將被調離軍隊,到臨安樞密院供職,韓世忠、張俊為樞密使,岳飛為樞密副使。
五月,張俊在和岳飛巡視楚州韓世忠的軍隊時,暗中挑唆岳飛,欲一同分解此軍,卻遭岳飛嚴肅回絕。秦檜又欲借軍吏耿著之事陷害韓世忠,岳飛得知,便修書通報韓世忠,再次保全了韓。岳飛回朝后,即遭秦檜黨羽萬俟卨、羅汝楫的彈劾,誣蔑岳飛援淮西“逗留不進”、主張“棄守山陽(楚州)”,要求免除岳飛樞密副使之職。八月九日,岳飛被罷樞密副使,充“萬壽觀使”的閑職,岳飛自請回到江州廬山舊居賦閑。
岳飛此時已無兵無權,但對他的迫害卻仍在步步緊逼。在秦檜授意下,張俊利用岳家軍內部矛盾,威逼都統(tǒng)制王貴誣陷岳飛,王貴屈從;又收買張憲部副統(tǒng)制王俊,讓其出面首告張憲“謀反”,從而牽連岳飛,并命人代他寫好一份告首狀。王俊利用張憲出外之機,先將告首狀投送王貴。王貴又將此狀送交秦檜心腹林大聲。林又將此狀轉遞到樞密行府張俊的手中。不久張憲來到,張俊便就勢將張憲逮捕。
張俊私設公堂,向張憲嚴刑逼供,毫無結果之下,竟捏造張憲口供“為收岳飛處文字謀反”。岳飛在江州居留,為時甚短,就接到宋廷命令,召他回“行在”臨安府。秦檜派殿前都指揮使楊沂中秘密拘捕岳飛,并囑咐:“要活底岳飛來!”岳飛雖已知楊沂中來意不善,還是毅然隨之而往。十月十三日,岳飛被投入大理寺(原址在今杭州小車橋附近)獄中,此前其長子岳云也已下獄。
岳飛義正詞嚴地面對審訊,并袒露出背上舊刺“盡忠報國”四大字,主審官何鑄見此,亦為之動容。何鑄查得岳案冤情,如實稟告秦檜。秦檜卻說:“此上(趙構)意也!”改命萬俟卨主審此案。萬俟卨將王俊的誣告狀等擺在岳飛面前,喝問道:“國家有何虧負,汝三人卻要反背?”岳飛回答:“對天盟誓,吾無負于國家。汝等既掌正法,且不可損陷忠臣。吾到冥府,與汝等面對不休!”萬俟卨又說:“相公既不反,記得游天竺日,壁上留題曰,‘寒門何載富貴’乎? ”眾人附和:“既出此題,豈不是要反也! ”岳飛悲憤難當:“吾方知既落秦檜國賊之手,使吾為國忠心,一旦都休!”便不再抗辯,任憑獄卒拷打。萬俟卨等用盡手段,岳飛也寧死不自誣,乃至以絕食抗爭,經(jīng)其子岳雷照顧,才勉強支撐下來。
十一月初七日,宋金“紹興和議”達成:宋向金稱臣,將淮河以北的土地全部劃歸金國,其中包括被岳家軍收復的唐、鄧、商、虢等州;并每年向金貢奉銀絹各二十五萬兩、匹。和議雖已達成,但岳飛始終未能被釋放。萬俟卨等逼供不成,為了坐實冤獄,又為岳飛羅織搜剔了所謂岳飛父子與王貴、張憲“有異謀”、岳飛曾口出狂言“指斥乘輿”、岳家軍在援淮西時擁兵不進“坐觀勝負”等數(shù)條罪名,欲將岳飛一舉定為死罪。
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認為岳飛無罪,與萬俟卨竭力爭議,均遭罷官處分。宗正卿趙士?以全家百口擔保岳飛無罪,也遭萬俟卨彈劾而革職并逐出臨安。文士智浹、布衣劉允升、范澄之等也分別上書為岳飛申冤,但都受到株連,劉允升被下大理寺處死,智浹、范澄之后來都死于流放地。
已賦閑的韓世忠因岳飛入獄之事質問秦檜,秦檜回答:“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忿然道:“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萬俟卨等通過秦檜上報奏狀,提出將岳飛處斬刑,張憲處絞刑,岳云處徒刑。宋高宗趙構當日批復:“岳飛特賜死。張憲、岳云并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jiān)斬,仍多差兵將防護。”
岳飛受“拉脅(猛擊胸脅)”之刑,在大理寺獄中被殺害(宋代史料并無“風波亭”的記載),時年39歲;岳云和張憲被斬首。岳飛的供狀上只留下八個絕筆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此后,岳飛、張憲的家產(chǎn)都被沒收,家屬被分送廣南、福建路州、軍拘管。
岳飛的死訊傳出,百姓們都為之哭泣;消息傳到金國,金國大臣們?yōu)榇俗镁茟c賀,并說:“和議自此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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