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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2日寧波限購限售政策新規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1-05-2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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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2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1年5月22日(農歷2021年4月11日),寧波限購限售政策新規。
寧波限購限售政策新規。寧波限購限售政策有新的補充規定!這類購房者特別注意!
北京時間2021年5月22日,寧波市住建局昨日發布《關于明確在住房征收貨幣補償安置工作中執行限購限售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房屋被征收、被拆遷人群購房的限購、限售事宜作出新的規定。
通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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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2日(農歷2021年4月11日),寧波限購限售政策新規。
寧波限購限售政策新規。寧波限購限售政策有新的補充規定!這類購房者特別注意!
北京時間2021年5月22日,寧波市住建局昨日發布《關于明確在住房征收貨幣補償安置工作中執行限購限售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房屋被征收、被拆遷人群購房的限購、限售事宜作出新的規定。
通知明確,本市海曙、江北、鎮海、北侖、鄞州、奉化區(以下簡稱“市六區”)內國有土地上住房被征收人以及集體土地上住宅被拆遷人,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應當申請家庭住房情況核查,并提供2014年10月1日之后簽訂的房屋征收貨幣補償協議或2016年7月13日之后簽訂的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安置協議。
憑同一房屋征收貨幣補償協議或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安置協議,在市六區已有兩次及以上購買住房網簽記錄,且所購房屋面積超過被征收住房面積兩倍的,該房屋征收貨幣補償協議或拆遷貨幣補償安置協議不得作為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的依據。
同時,通知還明確,市六區內國有土地上住房被征收人以及集體土地上住宅被拆遷人,以無房家庭名義優先認購新建商品住房的,所購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限售5年。
該新規定于5月20日施行。之前政策規定與此次通知不一致的,以此次通知明確的為準。
點評:
寧波限購限售政策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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