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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0日五部門:7月起禁售非國6b標準汽車,以機動車合格證日期為準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fā)布時間:2023-05-10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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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0日發(fā)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3年5月10日(農歷2023年3月21日),五部門:從今年7月起全國禁售非國六b標準汽車。
五部門:7月起禁售非國6b標準汽車,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
北京時間2023年5月10日,5月8日,生態(tài)環(huán)境部、工信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jiān)管總局印發(fā)《關于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有關事宜的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全面實施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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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0日(農歷2023年3月21日),五部門:從今年7月起全國禁售非國六b標準汽車。
五部門:7月起禁售非國6b標準汽車,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
北京時間2023年5月10日,5月8日,生態(tài)環(huán)境部、工信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jiān)管總局印發(fā)《關于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有關事宜的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禁止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的汽車。
全文內容如下:
為執(zhí)行《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7691—2018)相關要求,落實助企紓困、穩(wěn)定和擴大汽車消費相關政策,現就全國范圍內全面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和重型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以下合并簡稱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禁止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的汽車。生產日期以機動車合格證的車輛制造日期為準,且合格證電子信息應于2023年7月1日0時前完成上傳;進口日期以貨物進口證明書簽注運抵日期為準;銷售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發(fā)票日期為準。
二、針對部分實際行駛污染物排放試驗(即RDE試驗)報告結果為“僅監(jiān)測”等輕型汽車國六b車型,給予半年銷售過渡期,允許銷售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汽車生產、進口企業(yè)作為環(huán)保生產一致性管理的責任主體,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有關規(guī)定,在車輛出廠或入境前公開車型排放檢驗信息和污染控制技術信息,確保實際生產、進口的車輛符合要求。相關認證機構應依據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頒發(fā)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市場監(jiān)管總局
2023年5月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tài)環(huán)境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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