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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0日三個落馬省部級官員同日被處理:鄭洪、姜志剛、崔茂虎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3-08-3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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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0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3年8月30日(農歷2023年7月15日),三省部級領導,鄭洪、姜志剛、崔茂虎同日被處理!。
同一天,三個落馬省部級官員被處理。
北京時間2023年8月30日,今天,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天連續發布3條重磅消息: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市總工會原主席鄭洪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2023年8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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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0日(農歷2023年7月15日),三省部級領導,鄭洪、姜志剛、崔茂虎同日被處理!。
同一天,三個落馬省部級官員被處理。
北京時間2023年8月30日,今天,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天連續發布3條重磅消息: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市總工會原主席鄭洪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2023年8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市總工會原主席鄭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洪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性原則,違背黨中央關于工會工作決策部署,將黨和國家的榮譽私相授受;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和打高爾夫球活動,違規組織公款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職務晉升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道德敗壞;毫無紀法意識,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鄭洪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鄭洪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鄭洪落馬時間線:
2023年3月1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原副書記鄭洪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3年8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姜志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接受和組織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旅游活動,違規使用財政資金建設樓堂館所;組織原則缺失,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干預原管理單位人事安排,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本人及親友低價購房,違規幫助親屬入股私營企業;紀法意識淡漠,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姜志剛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姜志剛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姜志剛落馬時間線:
2023年3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原局長崔茂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3年8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原局長崔茂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崔茂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治意識缺失,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違規占用耕地搞政績工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沉迷奢靡享樂,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等活動安排;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選拔任用干部;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縱容、默許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利用其職務影響協調承攬業務獲利,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干部任用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崔茂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崔茂虎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二十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崔茂虎落馬時間線:
2023年3月1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原局長崔茂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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