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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3日深圳南山法院:孫卓符建濤被拐案2被告獲刑5年、2年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3-10-1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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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3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3年10月13日(農歷2023年8月29日),孫卓、符建濤被拐案宣判:兩名被告分別被判刑5年、2年。
孫卓、符建濤被拐案一審宣判:兩被告分別獲刑5年、2年。
北京時間2023年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某龍拐騙兒童、吳某光包庇一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拐騙兒童罪判處吳某龍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處吳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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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3日(農歷2023年8月29日),孫卓、符建濤被拐案宣判:兩名被告分別被判刑5年、2年。
孫卓、符建濤被拐案一審宣判:兩被告分別獲刑5年、2年。
北京時間2023年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某龍拐騙兒童、吳某光包庇一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拐騙兒童罪判處吳某龍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處吳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時判令吳某龍賠償孫某飛、彭某英損失42萬元,賠償符某、彭某某損失42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吳某龍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區先后拐走被害人孫某、符某某,并將二人帶至被告人吳某光的住處藏匿。隨后,吳某龍將被害人分別交由其同鄉或親屬撫養。2021年9月27日,公安機關詢問吳某光時,吳某光對于本案有重要關系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意圖包庇吳某龍。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龍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監護人,其行為已構成拐騙兒童罪。被告人吳某光明知吳某龍犯罪行為而為其作假證包庇,其行為已構成包庇罪。根據兩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認罪表現,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20余人旁聽了宣判。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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