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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9日浙江2名商販往臘肉上噴敵敵畏被判刑七個月罰款3000元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3-11-29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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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9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3年11月29日(農歷2023年10月17日),為防臘肉生蟲,2老板竟直接噴上敵敵畏被判刑:70斤賣了2600元。
浙江2名商販往臘肉上噴敵敵畏,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北京時間2023年11月29日,為防止腌制臘肉生蟲在生產、銷售臘肉過程中噴灑敵敵畏,近日,檢察機關對2被告人提起公訴。
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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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9日(農歷2023年10月17日),為防臘肉生蟲,2老板竟直接噴上敵敵畏被判刑:70斤賣了2600元。
浙江2名商販往臘肉上噴敵敵畏,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北京時間2023年11月29日,為防止腌制臘肉生蟲在生產、銷售臘肉過程中噴灑敵敵畏,近日,檢察機關對2被告人提起公訴。
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2019年至2021年6月,被告人張某玉、張某在浙江省東陽市某菜市場銷售臘肉,為滅蟲而使用農藥敵敵畏噴灑臘肉,共計銷售噴灑敵敵畏的臘肉制品70斤,銷售金額共計2600元。經浙江省金華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檢驗,從扣押的腌肉樣品中檢測出敵敵畏,含量為0.48mg/kg。
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檢察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被告人張某玉、張某提起公訴。
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玉、張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二被告人具有坦白情節,認罪認罰。據此,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張某玉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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