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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長陽警方:男子拉橫幅侮辱前女友被行拘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3-12-28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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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3年12月28日(農歷2023年11月16日),湖北宜昌一男子拉橫幅侮辱前女友被行拘10日,幫他一起掛橫幅的室友也被行拘8日。
男子公共場所拉橫幅侮辱前女友“腳踏兩只船”,長陽警方:行政拘留。
北京時間2023年12月28日,湖北省宜昌市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12月25日下午16:48發布一則案例,內容如下:
因愛生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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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農歷2023年11月16日),湖北宜昌一男子拉橫幅侮辱前女友被行拘10日,幫他一起掛橫幅的室友也被行拘8日。
男子公共場所拉橫幅侮辱前女友“腳踏兩只船”,長陽警方:行政拘留。
北京時間2023年12月28日,湖北省宜昌市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12月25日下午16:48發布一則案例,內容如下:
因愛生恨,男子公共場所拉橫幅泄憤被抓
情出自愿,事過無悔
一別兩寬,各自安好
這是情侶分手后最體面的告別方式
若是做不到
那就靜思己過,相忘于江湖
但在現實生活中
常有人因分手失去理智
通過侮辱謾罵對方來發泄心中的怒火
導致對方正常生活受到影響
自己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12月18日上午,龍舟坪派出所接到報警:城區多處地方有人掛橫幅對一女子進行侮辱,請求處理。接報后,龍舟坪派出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固定證據開展調查,并及時對橫幅進行清理,消除社會影響。
為避免事態進一步升級,派出所第一時間將情況匯報縣局領導,迅速啟動“情指行”一體化運行機制,立即開展研判,快速鎖定了嫌疑人身份和行動軌跡。當日下午,辦案民警在宜昌城區某小區將鄭某、嚴某抓獲。
原來,鄭某與受害人曾是情侶,后受害人提出分手,鄭某多次挽留無果。鄭某認為受害人欺騙了自己的感情,氣憤難消的他決定報復,從網上訂制了帶有侮辱性文字的橫幅,并邀約自己的同鄉兼室友嚴某將橫幅掛在受害人工作單位大門外和人員、車流密集處。到案后,鄭某、嚴某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并對自己一時沖動所做的過激行為后悔不已。
目前,違法行為人鄭某、嚴某因侮辱他人分別被縣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八日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君子絕交,不出惡語
當戀愛雙方產生矛盾時
應當以平和冷靜的方式解決問題
切不可采取過激乃至違法的行為
每一位公民應當對法律心懷敬畏
不能因一時憤怒和沖動
而逾越法律的紅線
來源|龍舟坪派出所
(長陽公安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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