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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4日男子冒充公職人員與多人戀愛被刑事拘留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4-01-04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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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4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4年1月4日(農歷2023年11月23日),男子冒充公職人員與多人戀愛,經常提前跑到法院門口讓女子接自己“下班”。
男子冒充公職人員與多人戀愛:上網學習法律法規,長期關注領導干部信息動態。
北京時間2024年1月4日,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烏蘭浩特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昨天1月3日晚上21:39發布一則案例,內容如下:
小偷小摸牽出冒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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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4日(農歷2023年11月23日),男子冒充公職人員與多人戀愛,經常提前跑到法院門口讓女子接自己“下班”。
男子冒充公職人員與多人戀愛:上網學習法律法規,長期關注領導干部信息動態。
北京時間2024年1月4日,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烏蘭浩特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昨天1月3日晚上21:39發布一則案例,內容如下:
小偷小摸牽出冒充公職人員招搖撞騙!
“公務員”男友噓寒問暖
體貼入微
“上頭,太上頭了”
誰曾想
竟然是個“冒牌貨”
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盜竊案
沒想到另有隱情
烏蘭浩特公安敏銳洞悉案件疑點
一舉破獲隱藏其中的“案中案”
近日,烏蘭浩特市公安局北郊派出所查處一起涉案300元的盜竊案,偵查過程中,民警意外發現嫌疑人還涉嫌冒充國家公職人員招搖撞騙罪。
經調查,2016年初,嫌疑人劉某某冒充烏蘭浩特市人民法院公職人員身份,與馬女士相識,并利用“身份”光環,騙馬女士與之結婚。在婚姻存續期間,劉某某又冒充盟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及盟紀委工作人員,謊稱自己未婚,與欣女士談戀愛。
劉某某為包裝自己的人設,非法購買了法院制服、證件,并利用法律書籍和網絡媒體學習法律法規。長期關注領導干部信息動態,模仿領導干部言行舉止,從里到外把自己包裝成領導干部,甚至把某領導、某局長說成自己的父親。每天認真出門“工作”,經常提前跑到法院門口讓馬女士接自己“下班”。滴水不漏的演技,讓被害人對劉某某的虛假身份沒有絲毫懷疑,甚至劉某某自己也陷入“角色”無法自拔,在公安機關對其調查過程中,依然對辦案民警張狂叫囂。
目前,劉某某因涉嫌冒充國家公職人員招搖撞騙罪已被烏蘭浩特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在這里也需要提醒大家
在日常生活中
切莫輕易相信他人花言巧語
提高防詐騙意識
如遇詐騙,第一時間選擇報警求助
(平安烏蘭浩特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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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5年04月06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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