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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姜志剛落馬記】消失兩年后被查的“老虎” 斂財20年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4-06-20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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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4年6月20日(農歷2024年5月15日),“消失”兩年后被查的“老虎”姜志剛,斂財20年。
消失兩年后被查的“老虎”姜志剛斂財20年,受賄超7998萬受審。
北京時間2024年6月2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天2024-06-20傍晚18:30訊: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受賄案一審開庭
6月20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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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農歷2024年5月15日),“消失”兩年后被查的“老虎”姜志剛,斂財20年。
消失兩年后被查的“老虎”姜志剛斂財20年,受賄超7998萬受審。
北京時間2024年6月2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天2024-06-20傍晚18:30訊: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受賄案一審開庭
6月20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受賄一案。
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姜志剛利用擔任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副局長,管理二局副局長、局長,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北京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銀川市委書記,北京市政協副市級干部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獲取特許經銷商資格、項目招標承攬、業務合作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998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姜志剛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姜志剛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姜志剛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30余人旁聽了庭審。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姜志剛落馬時間線:
【提起公訴】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01-18上午11:00訊:檢察機關依法對姜志剛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記者18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衡水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志剛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姜志剛,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姜志剛利用擔任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副局長,管理二局副局長、局長,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北京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銀川市委書記,北京市政協副市級干部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決定逮捕】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09-18下午15:15訊: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姜志剛決定逮捕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姜志剛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依法雙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08-30上午10:30訊: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姜志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接受和組織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旅游活動,違規使用財政資金建設樓堂館所;組織原則缺失,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干預原管理單位人事安排,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本人及親友低價購房,違規幫助親屬入股私營企業;紀法意識淡漠,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姜志剛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姜志剛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違紀被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03-17上午10:00訊: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銀川市委原書記姜志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姜志剛簡歷個人資料:
姜志剛,男,漢族,1960年8月出生,江蘇東海人,198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3年8月被開除黨籍),1982年7月參加工作,北京航空學院高空設備專業、西北工業大學管理工程專業畢業,大學學歷,工程碩士,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曾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銀川市委書記,自治區黨委黨校校長(兼)。
姜志剛履歷:
1978.10-1982.07北京航空學院高空設備專業學習
1982.07-1985.01成都飛機工業公司設計所設計員
1985.01-1989.08成都飛機工業公司團委宣傳部部長、副書記、代書記
1989.08-1991.07成都飛機工業公司團委書記
1991.07-1992.03成都飛機工業公司裝配廠十五車間副主任
1992.03-1992.12成都飛機工業公司裝配廠十五車間主任
1992.12-1994.09成都飛機工業公司副總經理
1994.09-1998.09成都飛機工業公司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其間:1997.03-1997.07中央黨校進修二班學習)
1998.09-1999.09成都飛機工業(集團)公司董事會董事、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1999.09-2001.01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1997.09-2000.09西北工業大學管理工程專業在職學習,獲工程碩士學位;2000.05-2001.01借調中央組織部企業干部辦公室工作)
2001.01-2001.04中央組織部企業干部辦公室副局級調研員
2001.04-2003.05中央組織部干部五局副局長
2003.05-2003.09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一局副局長
2003.09-2003.12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二局副局長(主持工作)
2003.12-2011.10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二局局長(其間:2010.09-2011.01中央黨校中青年干部培訓一班學習)
2011.10-2013.05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黨委委員,中央保密委員會委員(2012.04)
2013.05-2017.04北京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中央保密委員會委員(2014.01免)
2017.04-2017.06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兼區黨委黨校校長
2017.06-2021.01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銀川市委書記,自治區黨委黨校校長(兼)
姜志剛曾擔任職務:
中共十九大代表,第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
(綜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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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5年04月05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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