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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日重慶五中院:受賄4.32億 李再勇被判死緩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4-08-14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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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4年8月14日(農歷2024年7月11日),受賄4.32億余元,貴州省政協原副主席李再勇一審被判死緩。
非法受賄4.32億余元!李再勇一審被判死緩。
北京時間2024年8月14日,昨天(8月13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對被告人李再勇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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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日(農歷2024年7月11日),受賄4.32億余元,貴州省政協原副主席李再勇一審被判死緩。
非法受賄4.32億余元!李再勇一審被判死緩。
北京時間2024年8月14日,昨天(8月13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對被告人李再勇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李再勇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一審開庭】
2024年5月23日,貴州省政協原副主席李再勇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開庭。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05-23傍晚18:30訊:
5月23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受賄、濫用職權一案。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擔任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銅仁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六盤水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秘書長,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個人在工程承攬、土地征收、項目規劃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32億余元。2014年至2017年,李再勇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主任期間,明知盲目實施相關旅游開發項目必然會突破生態紅線并侵占耕地、林地、水源地,且在有關人員明確提出反對意見的情況下,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強令開工建設,并指示授意通過舉債融資繼續推進該項目。截至案發,該項目已支付項目融資利息和其他費用共計人民幣9.14億余元,違規占用林地、耕地、永久基本農田、草地等土地總面積105余公頃,破壞生態環境造成經濟損失人民幣8645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李再勇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再勇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再勇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20余人旁聽了庭審。
李再勇落馬時間線:
【提起公訴】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02-07上午10:20訊:檢察機關依法對李再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記者7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審查起訴。近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已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再勇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李再勇,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擔任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銅仁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六盤水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秘書長,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主任期間,濫用職權,違規開展工程項目建設,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逮捕決定】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11-21下午14:30訊: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再勇決定逮捕
記者2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李再勇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依法雙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11-07傍晚18:00訊: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再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扭曲,權力觀錯位,嚴重背離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大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肆意違規舉債融資,造成重大債務風險,嚴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謀求特殊待遇;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搞權色、錢色交易;漠視群眾利益,干涉群眾生產經營自主權;違規干預司法和執紀執法活動;道德敗壞,追求低級趣味,長期癡迷賭博;喪失紀法底線,親清不分,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規劃審批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
李再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李再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貴州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撤銷資格】
2023年8月16日,政協第十三屆貴州省委員會第八次主席會議通過:鑒于李再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根據中共貴州省委建議,依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和《政協貴州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主席會議對違紀違法政協常委、委員及時作出處理的決定》,政協第十三屆貴州省委員會第八次主席會議決定,撤銷李再勇政協第十三屆貴州省委員會委員資格。
【違紀被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03-27下午15:00訊:貴州省政協黨組成員、原副主席李再勇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貴州省政協黨組成員、原副主席李再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今年1月7日(2024年1月7日)晚,央視播出反腐大片《持續發力縱深推進》第二集《政治監督保障》,李再勇出鏡。
在這部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傳部與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聯合攝制的四集電視專題片《持續發力縱深推進》第二集《政治監督保障》播出的反腐案例中,披露了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一案的細節。
專題片介紹了李再勇在六盤水主政期間的眾多“政績”工程。在他主政六盤水的三年多里,當地新增債務達1500億余元。
2013年到2017年,李再勇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期間,推動興建了23個旅游項目,其中有16個項目已被貴州省列入低效閑置項目。李再勇不顧當地財政實際承載能力盲目舉債,僅債務利息一項就給國家造成了9億余元的重大損失。
從2013年到2017年債務增長率超300%,給當地留下了極其沉重的包袱。之所以形成這種局面,原因在于李再勇想的不是當地的發展,而是自己的“發展”。
李再勇在片中透露:認為離中管干部只有最后一步了,希望搞一些大手筆、大動作,搞一點大動靜,這樣才能夠引起上級的關注,所以說還是自己的私心。
六盤水是少數民族地區、欠發達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比較落后,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務艱巨。上馬大量旅游項目要耗費巨額資金,錢從哪里來,李再勇的思路是無中生有,沒錢就去借。
李再勇:如果當時我借的這筆錢要由我來還,我肯定不會去借,但是由政府來還我就去借了,反正過幾年一換(崗位),一拍屁股走人,后邊繼任者誰來接誰承擔責任,有點擊鼓傳花的味道。
李再勇:把企業它拖垮了,把農民工拖寒心了。還有一些安置房也沒修好,大家長期得不到安居樂業,傷了老百姓的心。
李再勇簡歷個人資料:
李再勇,男,仡佬族,1962年8月出生,貴州務川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3年11月開除黨籍),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貴州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李再勇履歷:
1979.09-1983.08貴州農學院農學系農學專業學習
1983.08-1984.07貴州省桐梓縣元田區元田公社干部
1984.07-1985.01貴州省桐梓縣元田區楚米鎮鎮長
1985.01-1985.07貴州省桐梓縣元田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1985.07-1987.09貴州省桐梓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1987.09-1989.08貴州省桐梓縣委辦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
1989.08-1991.08貴州省桐梓縣元田區委書記(其間:1990.10-1991.01貴州省遵義地委黨校領導干部培訓班學習)
1991.08-1992.12貴州省桐梓縣委副書記
1992.12-1993.02貴州省桐梓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
1993.02-1995.10貴州省桐梓縣委副書記、縣長(其間:1995.03-1995.06掛職任浙江省安吉縣副縣長)
1995.10-1998.01貴州省桐梓縣委書記
1998.01-2000.03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
2000.03-2001.11貴州省遵義市委常委,紅花崗區委書記(1999.09-2001.09復旦大學經濟學院金融學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2000.05-2000.11掛職任中國工商銀行零售業務部副總經理)
2001.11-2007.02貴州省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2000.09-2003.07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政治經濟學專業學習;2002.03-2002.05中央黨校選調生班學習)
2007.02-2008.05貴州省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分管州政府常務工作)
2008.05-2011.02貴州省銅仁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
2011.02-2011.03貴州省貴陽市委副書記
2011.03-2013.11貴州省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3.11-2013.12貴州省六盤水市委書記
2013.12-2016.12貴州省六盤水市委書記,水城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其間:2015.09-2016.01中央黨校中青年干部培訓一班<第39期>學習)
2016.12-2017.01貴州省委常委、六盤水市委書記,水城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2017.01-2017.08貴州省委常委、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省委保密委員會主任(兼)
2017.08-2018.01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貴陽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貴州雙龍臨空經濟區黨工委書記(兼)
2018.01-2018.05貴州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副省長,貴陽市委書記,貴陽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貴州雙龍臨空經濟區黨工委書記(兼)
2018.05-2021.01貴州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副省長
2022.01-2022.04貴州省委常委,省政府黨組副書記、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
2022.04-2022.05貴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省政協副主席
2022.05-2023.01貴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
2023.01-貴州省政協黨組成員
十一屆、十二屆、十三屆貴州省委委員,政協貴州省第十二屆、十三屆委員會委員(2023年8月撤銷資格)
(綜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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