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24年9月26日西寧中院:貪污上億元!顧艷華被判無期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4-09-26 18:05
|
|
|
2024年9月26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4年9月26日(農歷2024年8月24日),貪污上億元,青海省糧食局原局長顧艷華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貪污上億元,被判無期!青海省糧食局原局長顧艷華曾連續當了17年省糧食局局長。
北京時間2024年9月26日,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2024年09月25日19:29發布一則案例,內容如下:
西寧中院依法對顧艷華貪污、受賄、挪用公…
|
2024年9月26日(農歷2024年8月24日),貪污上億元,青海省糧食局原局長顧艷華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貪污上億元,被判無期!青海省糧食局原局長顧艷華曾連續當了17年省糧食局局長。
北京時間2024年9月26日,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2024年09月25日19:29發布一則案例,內容如下:
西寧中院依法對顧艷華貪污、受賄、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9月25日,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西寧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青海省糧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顧艷華貪污、受賄、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被告人顧艷華犯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顧艷華挪用公款所得財物依法返還被害單位;對其貪污、受賄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繼續追繳其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至2021年,被告人顧艷華利用擔任青海省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便利,伙同他人共同貪污公款13447萬元;2008年至2021年,顧艷華利用擔任青海省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上的便利,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省級儲備油承儲指標獲得、儲備庫建設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589萬元;2012年6月至2018年4月期間,顧艷華利用擔任青海省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為謀取個人利益,伙同他人挪用公款2200萬元。
西寧中院認為,被告人顧艷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單位及個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謀取個人利益,伙同他人挪用公款,數額特別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對其應實行數罪并罰。根據顧艷華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悔罪表現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刑一庭、馬得財
(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眾號)
顧艷華落馬時間線: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2022-03-23晚上20:45:青海省糧食局原局長顧艷華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違紀被查】
據青海省紀委監委消息:青海省糧食局原局長顧艷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青海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2-09-30下午15:00訊:青海省糧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顧艷華被開除黨籍
【開除黨籍】
據青海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青海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省糧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顧艷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顧艷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罔顧糧食安全,背棄職業操守。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違規公款吃喝;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縱容默許下級單位違規設立“小金庫”;生活上追求低級趣味,熱衷于貪圖享樂,借賭斂財。將黨和國家賦予的權力當成攫取私利的工具,靠糧吃糧,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個人決定將公款挪作他用。
顧艷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挪用公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青海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顧艷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青海省紀委監委)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決定逮捕】
2022年12月,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省糧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顧艷華(副廳級)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一案,由青海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西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對顧艷華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23年3月,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成員,省糧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顧艷華(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青海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西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西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顧艷華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西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顧艷華利用擔任青海省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騙取公款,數額特別巨大;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謀取個人利益,伙同他人多次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顧艷華簡歷個人資料:
顧艷華,男,漢族,1961年10月生,遼寧莊河人,大學學歷,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省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
顧艷華履歷:
1982年07月至1994年02月,青海省馬坊面粉廠、糧油綜合廠生產科技術員、副科長、科長;
1994年02月至1995年02月,青海省商業科學技術研究所副所長;
1995年02月至1996年03月,青海省貿易廳糧食業務處副處長;
1996年03月至1997年03月,青海省第二面粉廠黨委書記兼副廠長;
1997年03月至1997年11月,青海省丁香糧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1997年11月至1998年12月,青海省貿易廳總經濟師;
1998年12月至2000年07月,青海省糧食儲備管理局辦公室主任;
2000年07月至2004年03月,青海省糧食局副局長;
2004年03月至2015年06月,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省糧食局局長、機關黨委委員、書記;
2015年06月至2017年06月,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省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7年06月至2018年11月,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省糧食局分黨組書記、局長;
2018年11月至2021年11月,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省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1年11月,退休。
(綜合自百度百科)
|
|
|
上述內容已注明媒體來源的,為本站編輯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標明錯誤或者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及時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迅速進行處理。向原創致敬!!!
|
免責聲明:
|
|
1、本站部分內容系網友投稿或編輯轉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本頁面內容里面包含的圖片、視頻、音頻等文件均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儲。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或斷開鏈接!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客服
|
|
|
|
|
|
|
|
|
歷史上的今天 |
|
今天是:2025年04月05日(星期六)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