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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公安網安查處侮辱英烈案,對其作出處罰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4-10-24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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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4年10月24日(農歷2024年9月22日),兩地公安機關協處侮辱英烈案|發布涉革命先烈劉胡蘭不當言論,一網民被罰!。
警方通報“網民發布涉革命先烈劉胡蘭不當言論”:依法作出處罰。
北京時間2024年10月24日,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官方微信公眾號2024年10月24日07:30發布一則案例,內容如下:
兩地公安機關協處侮辱英烈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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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農歷2024年9月22日),兩地公安機關協處侮辱英烈案|發布涉革命先烈劉胡蘭不當言論,一網民被罰!。
警方通報“網民發布涉革命先烈劉胡蘭不當言論”:依法作出處罰。
北京時間2024年10月24日,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官方微信公眾號2024年10月24日07:30發布一則案例,內容如下:
兩地公安機關協處侮辱英烈案|發布涉革命先烈劉胡蘭不當言論,一網民被罰!
英雄烈士,尤其是革命先烈
為國家、人民和民族作出了重大犧牲和貢獻
山河無恙、國泰民安
離不開英烈的鮮血浸染
對他們的敬重和尊崇
是每一個中國人最基本的歷史態度
是中華民族的情感底色
將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污名化
肆意歪曲歷史、褻瀆英雄先烈
影響大眾認知、傷害公眾情感
這種抹黑英雄的劣行決不應該,也決不容許
紀念、追思
近日,甘肅公安網安部門會同江蘇公安網安部門快速處置一在網絡平臺發布不當言論侮辱革命先烈劉胡蘭的案件,對違法行為人依法作出處罰,并永久封禁有關網絡賬號。
2024年10月13日,甘肅省白銀市公安網安部門接到多名網友舉報稱,網絡用戶“對號某某”在直播時,發表言論侮辱革命先烈劉胡蘭,要求核實處理。
白銀公安網安部門立即行動,迅速開展核查,經查,網絡用戶“對號某某”為強某,甘肅會寧人,長期在江蘇省蘇州市打工。強某在直播間發布了侮辱革命先烈劉胡蘭的不當言論,造成惡劣影響。白銀網安部門遂將核實情況通報蘇州網安部門,并聯系強某到當地公安機關投案。
2024年10月15日,蘇州市公安機關依法對強某作出處罰。
近年以來,全社會紀念英烈、表彰先進、慰問英模,健全功勛榮譽表彰制度等,推動全社會形成尊崇英雄、尊崇英烈的濃厚氛圍。同時完善法律法規制度,以國法護衛英烈之名。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確將侮辱、誹謗英雄烈士的行為納入犯罪,規定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
輿論有底線、道德有底線、法律有底線
每一個人都應當對英烈
深懷敬畏之心、滿懷追思之情
一言一行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捍衛崇高、尊崇英烈
崇尚英雄、爭做英雄
讓英烈英雄的精神
去感染一代又一代中國人
讓英雄氣概“千秋尚凜然”
素材|甘肅網警
(公安部網安局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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