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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落戶新政】廣東東莞:有房即可入戶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4-11-28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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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4年11月28日(農歷2024年10月28日),有房就能入戶!東莞出臺入戶新政,即日實施。
住房新政來了!廣東東莞明確有房即可入戶。
北京時間2024年11月28日,廣東省東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2024年11月28日08:49發布消息,內容如下:
重磅通知!東莞市正式實施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入戶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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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農歷2024年10月28日),有房就能入戶!東莞出臺入戶新政,即日實施。
住房新政來了!廣東東莞明確有房即可入戶。
北京時間2024年11月28日,廣東省東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號2024年11月28日08:49發布消息,內容如下:
重磅通知!東莞市正式實施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入戶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我市戶籍制度改革,積極施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經市人民政府同意,11月27日,市公安局正式印發《東莞市公安局關于增加穩定居住就業入戶事項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東莞市公安局關于增加穩定居住就業
入戶事項的通知
東公〔2024〕989號
各分局: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我市戶籍制度改革,積極施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決定在現行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政策中,增加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入戶事項。現通知如下:
一、辦理條件
在我市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戶籍人員,已在我市申報居住登記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請入戶我市,申請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以下稱“家屬”)可以隨遷。房屋產權人、購房人為未成年人的,應由其父親或母親作為申請人,家屬可以隨遷。
二、注意事項
(一)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是指在我市已辦理住宅房屋不動產權登記,或者已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網簽合同備案。
(二)在我市申報居住登記,是指已在廣東省“粵居碼”系統或“流動人口居住證管理”系統,或在我市“莞e申報”系統已申報居住登記。
三、其他說明
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入戶的入戶受理、審核審批以及監督管理按照《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東府辦〔2024〕13號)執行。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27日起施行。工作中遇有問題,請向市局治安巡警支隊反映。
東莞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7日
(東莞市公安局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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