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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4日落馬市長:我是個地道的“房奴”(嘉央羅薩懺悔實錄)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4-12-14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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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4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4年12月14日(農歷2024年11月14日),落馬市長:每次拿到錢,我都有一種負罪和不祥的預感,所以我把裝錢的袋子盡快處理掉。
落馬市長12年貪腐600萬:在貪腐路上一路“狂飆”,是地道“房奴”,離任前瘋狂圈錢。
北京時間2024年12月14日,“廉潔四川”網站2024-12-13發布消息,內容如下:
懺悔實錄丨嘉央羅薩:地道“房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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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4日(農歷2024年11月14日),落馬市長:每次拿到錢,我都有一種負罪和不祥的預感,所以我把裝錢的袋子盡快處理掉。
落馬市長12年貪腐600萬:在貪腐路上一路“狂飆”,是地道“房奴”,離任前瘋狂圈錢。
北京時間2024年12月14日,“廉潔四川”網站2024-12-13發布消息,內容如下:
懺悔實錄丨嘉央羅薩:地道“房奴”攜親屬“掮客”共同演繹斂財“鬧劇
基本情況
嘉央羅薩,男,1969年6月生,曾任阿壩州紅原縣委統戰部部長、縣總工會主席、縣委政法委書記,紅原縣委副書記、縣長,馬爾康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
2023年5月,接受阿壩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12月,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被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2024年1月,被開除黨籍。2024年5月,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案情介紹
1992年參加工作后,嘉央羅薩目睹了身邊的黨員干部主動深入基層一線解決群眾難題、沖鋒在前推動牧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先進事跡,他們的浩然正氣和為民情懷讓嘉央羅薩受到了深深的洗禮。此后,嘉央羅薩懷揣著純真、赤熱的“草原之心”,確立了要為人民謀利造福的人生信條。但隨著職務的不斷升遷,嘉央羅薩在與商人老板的交往中逐漸心理失衡,對奢靡生活癡迷向往,萌生了以權謀私的想法,在一頓飯、一瓶酒的腐蝕下,一步步陷入貪腐的沼澤之中。擔任阿壩州紅原縣政府“一把手”后,為了有更好的生活和居住條件,嘉央羅薩計劃在外地購買一套房子,便開始主動和商人接觸,用手中的權力換取“買房錢”。面對商人老板們一次次主動送上門的錢財,他在貪腐的道路上一路“狂飆”。為了讓妻兄掙到更多的錢,為自己購房“添磚加瓦”,嘉央羅薩多次違規打招呼、批條子,把手中的權力當成了自己購房斂財的工具。
2009年至2021年,嘉央羅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款項撥付、企業經營等事項上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600余萬元。
懺悔書節選
我收受的賄賂大多數都與房屋購置、修繕、裝修有關,收受時間集中在我離開紅原縣的當年和前一年。我是個地道的“房奴”,沉迷攀比、心態失衡,貪圖享樂。不僅沒有在紅原縣站好“最后一班崗”,反而突破自身底線,暴露貪婪本性、枉顧紀法,上演了一場離任前“最后的瘋狂”。為了讓購房資金來源有保障,我為妻兄進入當地高速路建設供應地材砂石的各關聯方打招呼,傾盡全力為其打點鋪路。妻兄出面,大肆充當各商家間的“掮客”,共同“演繹”了一場“房奴”瘋狂圈錢的鬧劇。
我原本有一顆純真的“草原之心”,但隨著崗位權力、環境條件的改變開始失去本真,火紅的“草原之心”也開始降溫褪色。在紅原縣期間,與我有不正當經濟往來的都是一些自認為關系特殊且可靠的“兄弟伙”和沾親帶故的“內伙子”。但每次拿到錢,我都有一種負罪和不祥的預感,所以我從來不數數,甚至諱疾忌醫,把裝錢的袋子盡快處理掉。
回望我的心路歷程,從純真無瑕到有理想有抱負,從雜念滋生到蛻變沒落,“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是個人理想信念失守,廉潔從政的“總開關”失靈,導致心理失衡、防線失守、行為失準。究其根源,還是信念觀念之變引起的“蝴蝶效應”。
我的沒落在于宗旨意識、黨性修養的不過硬,缺乏從講政治層面、全局層面看待問題的高度,堅守信念的定力不足,自身修養的底力不濟,最終導致信念之堤沖毀;我的沒落在于對自我革新、教育學習的不重視,沒有用心于自我革新和自我提升,滿足于現狀,對政策、規定要求不學習、不掌握,導致嚴重違反項目管理規定、干部個人事項報告等制度規定還不知覺曉;我的沒落在于警覺鈍化、拒腐防變的不堅決,尤其是敏銳不足、不拘小節,疏于至始至微的防范,與商人清親不分,陷入虛假情義的“獵圈”,淪落為他人謀利的工具;我的沒落在于律己不嚴、律他無方的不得力,自身不清不白,身陷非法利益格局。(作者:周陽軒王一帆)
(中共四川省紀委、四川省監察委員會網站)
嘉央羅薩個人資料:
嘉央羅薩,男,藏族,1969年6月生,四川若爾蓋人,199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2年7月參加工作,西南民族大學藏語言文學專業畢業。曾任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馬爾康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二級巡視員。
2024年5月,嘉央羅薩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嘉央羅薩履歷:
1992年07月至1996年08月,先后在四川省阿壩州委教育工委、四川省馬爾康民族師范學校工作;
1996年08月至2002年11月,歷任四川省阿壩州委辦公室副科級干部、綜合調研科科長;
2002年11月至2021年11月,歷任四川省紅原縣委常委、縣委統戰部部長、縣總工會主席、縣委政法委書記、縣委副書記、代理縣長、縣長、一級調研員、二級巡視員;
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四川省馬爾康市委副書記、代理市長、二級巡視員;
2021年12月,任四川省馬爾康市委副書記、市長、二級巡視員。
【違紀被查】
2023年5月,四川省阿壩州馬爾康市委副書記、市長、二級巡視員嘉央羅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2月,經阿壩州委批準,州紀委監委對馬爾康市委原副書記、市政府原市長、二級巡視員嘉央羅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嘉央羅薩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背棄初心使命,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企業經營、工作關照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嘉央羅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阿壩州委常委會會議討論并報省紀委審核、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嘉央羅薩開除黨籍處分;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阿壩州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綜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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