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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死刑!余華英庭審現場態度惡劣沒有道歉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4-12-20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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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4年12月20日(農歷2024年11月20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二審重審被判死刑,被拐人楊妞花稱其:直到最后,她都沒有道歉。
余華英終審死刑!審現場態度惡劣沒有道歉。
北京時間2024年12月20日,昨天,12月19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二審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庭審駁回余華英上訴,維持重審一審死刑判決。
事件起因:
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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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農歷2024年11月20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二審重審被判死刑,被拐人楊妞花稱其:直到最后,她都沒有道歉。
余華英終審死刑!審現場態度惡劣沒有道歉。
北京時間2024年12月20日,昨天,12月19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二審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庭審駁回余華英上訴,維持重審一審死刑判決。
事件起因:
在此之前,余華英一審曾以拐賣兒童罪被判處死刑,余華英認為量刑過重,當庭表示上訴。后因二審期間發現新犯罪事實,案件被發回重審。
余華英案發時間線:
2004年,余華英在云南作案時落網。因為害怕,她隱瞞身份,化身張蕓,被判8年,后減刑3年,2009年獲釋。
2022年,被拐女孩楊妞花報案,余華英再次被捕,她的罪惡不斷被揭開。
2023年9月18日,貴陽中院一審判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一審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3年11月28日,該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為,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上訴人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予重審。
2024年10月11日,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重審一審,公訴機關建議對余華英判決死刑。
2024年10月25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宣判:判處被告人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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