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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一審宣判:女子2年遭家暴16次 前夫被判11年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4-12-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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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4年12月27日(農歷2024年11月27日),四川“女子兩年遭家暴16次”案一審宣判,前夫被判刑11年。
四川“女子兩年遭家暴16次”案一審宣判,前夫被判刑11年。
北京時間2024年12月27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2024年12月27日17:38發布消息,內容如下:
被告人賀某陽故意傷害、虐待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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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農歷2024年11月27日),四川“女子兩年遭家暴16次”案一審宣判,前夫被判刑11年。
四川“女子兩年遭家暴16次”案一審宣判,前夫被判刑11年。
北京時間2024年12月27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2024年12月27日17:38發布消息,內容如下:
被告人賀某陽故意傷害、虐待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一審宣判
2024年12月27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賀某陽故意傷害、虐待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對被告人賀某陽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十個月,以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依法支持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謝某梅訴訟請求共計人民幣379819.26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賀某陽在與被害人謝某梅婚姻存續期間,多次對謝某梅實施辱罵、毆打等家庭暴力行為。2023年4月25日,賀某陽采用拳打腳踢的方式毆打謝某梅,造成其腹、胸、腰等多處損傷,經鑒定構成多處重傷、輕傷,傷殘等級為七級至十級不等。
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賀某陽故意傷害謝某梅致其受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賀某陽長期多次虐待妻子謝某梅,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虐待罪。賀某陽一人犯數罪,應依法并罰。賀某陽所犯故意傷害罪具有自首情節,但綜合其犯罪性質、情節、后果及悔罪態度,不足以從輕處罰。同時,依法應承擔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民事賠償責任。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案件審判過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被害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被告人及被害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和各界群眾40余人旁聽了宣判。
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7日
(武侯法院公眾號)
事件起因:
據之前媒體報道:謝女士與賀某陽于2021年5月結婚,婚后兩年內,謝女士遭受賀某陽16次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謝女士多次要求離婚,均未如愿。
2023年4月24日,謝女士前往成都武侯區法院提交了人身保護令和離婚申請,但因不能提交賀某陽的戶口簿,手續不全未能立即辦理。
當日離開法院后,謝女士被賀某陽跟蹤,并被其強行拖入一家酒店施暴,直至第二天被酒店裝修工人發現并報警。這是謝女士遭遇最為嚴重的一次家暴,導致她肋骨骨折、十二指腸斷裂、小腸梗阻等。
據四川現代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顯示,謝女士身上共有21處受傷部位,其中包括左肝廣泛挫裂傷伴出血、十二指腸挫傷伴破裂、回盲部及末端回腸廣泛挫裂傷伴破裂切除、胰頭部和肺挫傷、蛛網膜下出血、腦挫傷、急性腹膜炎、左腎挫傷、鼻中隔偏曲、左側三根肋骨骨折、腦震蕩等。
2023年4月29日,謝女士的家人帶著醫院出具的初步病歷和連續多日的病危通知書前往派出所報案。成都市武侯區公安機關決定傳喚賀某陽,并將其刑事拘留。
2023年7月10日,成都市武侯區公安分局偵查終結,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將賀某陽移送武侯區檢察院。
2024年1月5日,武侯區檢察院以賀某陽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提起公訴。
2024年5月31日,武侯區法院判決準予謝女士與賀某陽離婚,女兒由謝女士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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