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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5日梅大高速塌方32人被問責 名單公布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5-01-2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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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5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5年1月25日(農歷2024年12月26日),梅大高速塌方災害4單位、32名公職人員被追責問責。
致52人死的梅大高速事故32名公職人員被問責。
北京時間2025年1月25日,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官網2025-01-22傍晚17:00發布消息,內容如下:
梅大高速茶陽路段“5·1”塌方災害調查評估報告公布
2024年5月1日凌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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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5日(農歷2024年12月26日),梅大高速塌方災害4單位、32名公職人員被追責問責。
致52人死的梅大高速事故32名公職人員被問責。
北京時間2025年1月25日,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官網2025-01-22傍晚17:00發布消息,內容如下:
梅大高速茶陽路段“5·1”塌方災害調查評估報告公布
2024年5月1日凌晨1時57分許,梅州至大埔高速公路(簡稱“梅大高速”)東延線K11+900~K11+950(營運樁號)路段發生塌方災害,往東方向半幅路堤塌方,導致23輛車掉落,造成52人死亡,30人受傷。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長時間持續性降水與多種因素疊加耦合作用,導致的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的塌方災害。塌方災害發生于5月1日凌晨,有零星小雨,行車視線不良,車流量較平常突增,車輛墜落后起火燃燒,這些不利因素進一步加大了災害的損失。同時,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驗收、運營、養護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對路堤的抗災能力有一定影響。
災害發生后,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并作出重要指示,李強總理和蔡奇、李希、何立峰、張國清、劉國中、吳政隆等中央領導同志作出批示指示。根據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李強總理要求,張國清副總理率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趕赴現場指導救援處置工作。應急管理部、交通運輸部、自然資源部等國家部委派出工作組和專家趕赴現場指導救援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迅速趕往救援救治一線,實地指揮搶險救援、傷員救治、善后處置、風險排查和調查評估等各項工作。
依據有關規定,廣東省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梅大高速茶陽路段“5·1”塌方災害省政府調查評估組,邀請由院士專家團隊牽頭,公路工程、地質工程、巖土工程和氣象水文等領域專家組成專家組參與調查評估。按照張國清副總理的指示要求,應急管理部、交通運輸部、自然資源部成立國家專家指導組,與調查評估組同時進駐,全程指導廣東開展災害調查評估工作。在應急管理部、交通運輸部、自然資源部等國家部委的專業指導和國家專家指導組的全程指導下,調查評估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查、調閱資料、問詢談話、調查取證、分析計算、專項試驗、專家論證等方式,復盤災害發生和應對過程,調查有關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履職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查明了災害原因,認定了災害性質,總結分析了災害教訓,提出了改進工作的措施建議。
調查發現,災害發生前,廣東省出現多輪強降水過程,全省平均雨量破歷史同期紀錄。其中,2024年4月,降雨比較集中,距災害點約700米的梅林站月雨量為740.5毫米,為2021年1月有記錄以來最大值;距災害點約15.9公里的大埔站月雨量為628.2毫米,是歷史同期(往年4月份)3.75倍,是往年汛期(4-9月)月平均雨量的3.34倍,突破1957年建站以來最大月雨量紀錄。
調查查明,造成塌方災害的主要原因是:災害點路段為“倒三角形”溝谷地貌斜坡路堤,受長時間持續性降水影響,地下水持續累積、水位升高,暫態性地下水動靜水壓力、浮托力和滲透力持續增大,滑動推力不斷積聚,長時間飽水造成路堤底部及基底軟化,抗剪強度降低,路堤中下部及護腳墻突然滑動變形,引發路堤上部填土塌方,造成高速公路塌方災害。
經對梅大高速茶陽路段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驗收、運營、養護等情況全鏈條調查,對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參建單位和有關部門單位的公職人員履職方面的問題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處理;對有關參建單位及其人員的違法違規問題,交由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調查評估組總結了五個方面的主要教訓:一是對高填路基的風險重視不夠,對長時間持續性降水的危害性認識不足;二是公路地下水防范意識淡薄,智能監測預警手段嚴重不足;三是建設管理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程抗災能力;四是重建設輕管養,日常隱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五是監管職責交叉重疊,沒有形成有效的監管壓力。同時,針對這些教訓,調查評估組提出五項防范整改措施建議:一是增強應對極端天氣的極限思維;二是全面提升路基本質安全水平;三是加強高速公路全生命周期管理;四是提升高速公路風險監測管控能力;五是提高全社會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來源: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網站)
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對災害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省交通運輸廳、省公路事務中心、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梅州市交通運輸局等4個責任單位和32名公職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其中,省公路事務中心原黨委委員、副主任汪曉天因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正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其他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誡勉等問責處理。相關企業和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已交由行業主管部門進行行政處罰。
32名公職人員被追責問責名單如下: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廣東省公路事務中心,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廣東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梅州市交通運輸局,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黃成造,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被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
田碧峰,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副廳級干部,被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
王璜,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基建管理處處長、一級調研員,被給予誡勉處理。
劉永忠,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安全總監、一級調研員,被給予誡勉處理。
任美龍,廣東省公路事務中心原黨委副書記、主任,被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
汪曉天,廣東省公路事務中心原黨委委員、副主任,因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正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周智勇,廣東省公路事務中心養護服務部部長,被給予誡勉處理。
謝文威,梅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梅州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被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
林忠緒,梅州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被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
鄺慶元,梅州市交通運輸局基建管理科科長,被給予誡勉處理。
劉曉華,廣東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被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
職雨風,廣東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被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
王迎軍,廣東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高速公路養護管理中心副主任,被給予誡勉處理。
邱鈺,廣東省交通實業投資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被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
潘正中,廣東省交通實業投資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被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
吳漢杰,廣東省交通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基建財務部黨支部書記、基建養護部部長,被給予誡勉處理。
張曉昕,廣東省交通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基建養護部副部長,被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
何家祥,廣東博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梅大分公司原副總經理、梅大高速公路東延線建設項目管理處主任,被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張錦華,廣東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黨總支副書記、總經理,廣東博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梅大分公司總經理,被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王輝,廣東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黨總支委員、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吳文輝,廣東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養護工程部經理,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兩級安排工作。
江訪華,廣東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養護工程部副經理,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兩級安排工作。
侯黎明,廣東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養護工程部副主管,被給予政務撤職處分,降兩級安排工作。
陳思源,廣東路路通有限公司黨總支副書記、總經理,被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姚滔尹,廣東路路通有限公司黨總支委員、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張樹國,廣東路路通有限公司土建業務部經理兼13片區經理,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一級安排工作。
劉勇輝,廣東路路通有限公司大潮項目部經理兼S12梅龍高速梅大段2022年邊坡水毀處治修復工程項目經理,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兩級安排工作。
甘懿,廣東路路通有限公司大潮項目部總工程師,被給予政務撤職處分,降兩級安排工作。
劉錦盛,廣東路路通有限公司揭博土建養護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被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
張智斌,廣東路路通有限公司大潮項目部常務副經理,被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
黃潔豐,廣東華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監理咨詢二分公司養護監理三部經理,被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江少青,廣東華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監理咨詢二分公司養護監理三部廣東梅大高速公路養護項目總監,被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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