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25年3月17日重慶“虎”鄭洪受賄5083萬獲刑15年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5-03-17 20:04
|
|
|
2025年3月17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2025年3月17日(農歷2025年2月18日),重慶“虎”鄭洪受賄5083萬獲刑15年,曾被批將黨和國家榮譽私相授受。
利用影響力受賄,69歲“老虎”鄭洪一審獲刑15年。
北京時間2025年3月17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2025年3月17日發布消息,內容如下:
【一審宣判】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
2025年3月17日(農歷2025年2月18日),重慶“虎”鄭洪受賄5083萬獲刑15年,曾被批將黨和國家榮譽私相授受。
利用影響力受賄,69歲“老虎”鄭洪一審獲刑15年。
北京時間2025年3月17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2025年3月17日發布消息,內容如下:
【一審宣判】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重慶市總工會原主席鄭洪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一審宣判
2025年3月17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重慶市總工會原主席鄭洪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對被告人鄭洪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對鄭洪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鄭洪利用擔任重慶市合川市委書記,重慶市九龍坡區委書記、區長,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重慶市總工會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314萬余元。2020年1月至2023年2月,鄭洪離職后利用原擔任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案件執行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69萬余元。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鄭洪的行為分別構成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均屬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并予數罪并罰。鑒于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西安中院公眾號)
【一審開庭】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10-11訊: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鄭洪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一審開庭
10月11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鄭洪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
陜西省西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鄭洪利用擔任重慶市合川市委書記,重慶市九龍坡區委書記、區長,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重慶市總工會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鄭洪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314萬余元。
2020年1月至2023年2月,被告人鄭洪利用其退休前擔任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案件執行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769萬余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被告人鄭洪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鄭洪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鄭洪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群眾20余人旁聽了庭審。
來源:新華社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提起公訴】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01-25訊:檢察機關依法對鄭洪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提起公訴
記者25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重慶市總工會原主席鄭洪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陜西省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西安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鄭洪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鄭洪,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鄭洪利用擔任重慶市合川市委書記,重慶市九龍坡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重慶市總工會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原擔任重慶市合川市委書記,重慶市九龍坡區委書記,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新華社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依法逮捕】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09-28訊: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鄭洪決定逮捕
記者28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重慶市總工會原主席鄭洪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鄭洪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新華社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08-30訊: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市總工會原主席鄭洪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市總工會原主席鄭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洪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性原則,違背黨中央關于工會工作決策部署,將黨和國家的榮譽私相授受;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和打高爾夫球活動,違規組織公款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職務晉升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道德敗壞;毫無紀法意識,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鄭洪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鄭洪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違紀被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03-16訊: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原副書記鄭洪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原副書記鄭洪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官網)
鄭洪個人資料簡歷:
鄭洪,男,漢族,1955年5月生,重慶江津人,中央黨校研究生,高級經濟師,高級政工師,1976年5月參加工作,197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3年8月被開除黨籍[6])。曾任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市總工會主席。
鄭洪履歷:
1976.05-1978.02四川省江津縣吳灘區委副書記
1978.02-1981.03四川省江津縣現龍鄉黨委副書記、書記
1981.03-1982.06四川省江津縣石門區委副書記、書記
1982.06-1984.02四川省江津縣委常委、石門區委書記
1984.02-1986.03四川省江津縣委常委、共青團縣委書記
1986.03-1987.03四川省江津縣委常委、副縣長
1987.03-1992.08四川省江津縣委副書記(其間:1987.07四川大學黨政干部基礎科專業大專自考畢業;1990.12西南政法學院法學專業大專自考畢業)
1992.08-1993.08四川省重慶江津市委副書記
1993.08-1997.06四川省大足縣委書記(1992.09-1994.12四川省委二黨校法律專業在職大學學習;1995.09-1996.07中央黨校第十二期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1997.06-1997.12重慶市大足縣委書記
1997.12-2000.12重慶市合川市委書記(1995.09-1998.07中央黨校研究生院研究生班法學專業學習)
2000.12-2001.02重慶市九龍坡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理區長
2001.02-2001.12重慶市九龍坡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1.12-2008.01重慶市九龍坡區委書記
2008.01-2008.03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九龍坡區委書記
2008.03-2012.11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1]
2012.11-2015.12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市總工會主席
2015.12-2018.01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市總工會主席[2-3]
2018.01-2018.04重慶市總工會主席
(綜合自百度百科)
|
|
|
上述內容已注明媒體來源的,為本站編輯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標明錯誤或者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及時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迅速進行處理。向原創致敬!!!
|
免責聲明:
|
|
1、本站部分內容系網友投稿或編輯轉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本頁面內容里面包含的圖片、視頻、音頻等文件均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儲。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或斷開鏈接!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客服
|
|
|
|
|
|
|
|
|
歷史上的今天 |
|
今天是:2025年04月04日(星期五)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