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80年2月11日唐德宗正式下詔實行兩稅法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重大事件
發布時間:2021-02-17 15:19
|
|
|
780年2月11日發生的重大事件:
摘要:780年2月11日(農歷780年1月1日),唐德宗正式下詔實行“兩稅法”。
大歷十四年年末,楊炎上奏德宗,請求改“租庸調制”為“兩稅法”,并取消各種雜稅。“兩稅法”是以依貧富分等征稅,觸犯了莊園主的利益,遭到了地主貴族的激烈反對。但建中元年(公元780年2月11日)正月初一,德宗還是正式下詔,實行“兩稅法”。
兩稅法,是指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實物為…
|
780年2月11日(農歷780年1月1日),唐德宗正式下詔實行“兩稅法”。
大歷十四年年末,楊炎上奏德宗,請求改“租庸調制”為“兩稅法”,并取 消各種雜稅。“兩稅法”是以依貧富分等征稅,觸犯了莊園主的利益,遭到了地主貴族的激烈反對。但建中元年( 公元780年2月11日)正月初一,德宗還是正式下詔,實行“兩稅法”。
兩稅法,是指由征收谷物、布匹等實物為主的租庸調法,改為征收金錢為主,一年兩次征稅。兩稅法改變了“租庸調”據丁征稅的作法,實行以財產多少為征稅標準。
唐德宗正式下詔實行“兩稅法”
唐朝天寶年間,曾經英武有才、文治武功的唐明皇逐漸昏憒起來,生活上他寵愛楊玉環,荒于政事;政治上重用李林甫、楊國忠等奸臣為相,導致“安史之亂”爆發,形成“藩鎮割據”的局面,使唐朝的政治經濟陷于全面混亂。土地買賣和兼并盛行,許多農民破產逃亡,均田制遭到破壞,租庸調也難以為繼,政府財政收入減少。在這種局面下,為鞏固中央政權,公元780元,唐德宗采納宰相楊炎的建議,在全國實施“兩稅法”,首開中國稅費改革之先河。
兩稅法的主要內容包括五個方面:(1)以戶為征收單位,按各戶土地財產的多少。來確定應納稅額的多少,這就是戶稅。(2)以公元799年墾田數字為依據,按田地多少征收征收田畝稅。這是地稅。地稅使按畝納米、麥,大約每畝納米、麥5—9升。(3)戶稅額度安居民戶等高低來定,由地方政府按貧富差別將居民分作九個等級。征收戶稅時,責令稅戶折交絹布實物。(4)商人無固定住所的,由所在州縣按其收入征收三十分之一的稅,(5)每年的稅,分夏、秋兩季征收,夏稅不得過6月,秋稅不得過11月。
“兩稅法”歸并了水木,把混亂繁雜的稅種歸并為戶稅和地稅兩種;集中了時間,一年分為夏秋兩次;收費全部改為正稅,一同并入兩稅之中。
“兩稅法”改革在歷史上影響深遠。它改變了過去“科斂之名數百”及百姓“旬輸月送無休息”的狀況。中央統一控制了稅費征收大權,強化了中央財政的集中性和控制力,抑制了地方為所欲為的亂收費和濫收費行為。改革后,唐朝中央財政收入由1200萬貫猛增到3000萬貫以上。唐朝出現了一個短暫的興盛局面。
兩稅法實行不到30年,即被迫多次下令改貨幣計征為折納實物。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貪得無厭的封建官吏又在兩 稅定額之外巧立名目敲詐勒索,如“間架稅”、“除陌錢”等等。許多官吏為了得到升官提位,在正稅之外橫征暴斂。沉重的苛捐雜稅,使勞苦人民陷入了生不如死的悲慘境地,“兩稅法”實際上已不再存在了。
唐朝理財家——楊炎
楊炎在理財上的成就,除了創行兩稅法外, 還有兩點值得稱道: 其一, 他將皇室財政與國家財政分開; 其二, 他在中國財政史上第一個提出“量出制入”原則, 開中國預算制度之先河。楊炎拜相后, 向德宗懇請:“夫賦稅邦國之大本,生人之喉命,天下理亂輕重皆由焉。是以前代歷選重臣主之,猶懼不集,往往覆敗。大計一失, 則天下動搖。先朝權制,中人領其職以五尺宦豎操邦之本,豐儉盈虛,雖大臣不得知,則無以計天下利害。臣愚待罪宰輔,陛下至德,惟人是恤,參校蠹弊,無斯之甚!請出之以歸有司,度宮中經費,一歲幾何,量數奉入,不敢虧用。如此然后可以議政,惟陛下察焉。”
德宗準炎所請,皇室經費與國家政費遂重新分開,在君主政體下,楊炎能夠說動皇帝改變主意充分展示了其勇氣和智慧。不但博得當時人的稱贊,而且為后世樹立了好的先例。
|
|
|
上述內容已注明媒體來源的,為本站編輯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來源標明錯誤或者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及時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將迅速進行處理。向原創致敬!!!
|
免責聲明:
|
|
1、本站部分內容系網友投稿或編輯轉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2、本頁面內容里面包含的圖片、視頻、音頻等文件均為外部引用,本站一律不提供存儲。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在30日內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或斷開鏈接!
※ 有關作品版權事宜請聯系客服
|
|
|
|
|
|
|
|
|
歷史上的今天 |
|
今天是:2025年04月06日(星期日)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