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天看到一則新聞,有位家長給孩子老師送禮,持續送了四年,一直都保存著送禮記錄,直到孩子畢業,立刻舉報老師。
有網友評論,干得好!就該這么做。
可是我認為這位家長太不地道,典型的卸磨殺驢。老師教育孩子那是本職工作。即使你不送也沒有關系,沒有人逼你。
是家長你希望老師能給你的孩子額外的關照優待所以才送禮,送禮是你自愿的。老師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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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則新聞,有位家長給孩子老師送禮,持續送了四年,一直都保存著送禮記錄,直到孩子畢業,立刻舉報老師。
有網友評論,干得好!就該這么做。
可是我認為這位家長太不地道,典型的卸磨殺驢。老師教育孩子那是本職工作。即使你不送也沒有關系,沒有人逼你。
是家長你希望老師能給你的孩子額外的關照優待所以才送禮,送禮是你自愿的。老師收了也付出了。然后家長也達到目的。這里面老師額外的付出,就應該有所報償,沒有問題。
然后家長舉報老師。老師收禮有錯,那家長你送禮,就沒有錯嗎?要我說,如果要處理應該一同處理,這樣才公平。送禮收禮同罪。
您說是不是這個理兒?
——青蛇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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