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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市芝罘區:不按規定對其進行住宿登記這家招待所被查處 |
【歷史上的今天】
欄目:政企信息
發布時間:2022-05-05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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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2年5月5日(農歷2022年4月5日),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不按規定對其進行住宿登記這家招待所被查處。
針對當前嚴峻疫情形勢,連日來芝罘公安強化旅館業管理,組織力量對轄區旅館防疫情況開展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當即整改依法查處。
4月27日,南大街派出所接到推送線索后,對轄區某招待所的方某、洪某依法傳喚。經查,某招待所負責人方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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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5日(農歷2022年4月5日),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區:不按規定對其進行住宿登記這家招待所被查處。
針對當前嚴峻疫情形勢,連日來芝罘公安強化旅館業管理,組織力量對轄區旅館防疫情況開展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當即整改依法查處。
4月27日,南大街派出所接到推送線索后,對轄區某招待所的方某、洪某依法傳喚。經查,某招待所負責人方某、前臺工作人員洪某于4月25日晚接待兩名住宿人員時,不按規定對其進行住宿登記。
方某、洪某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被分別處以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該經營的招待所停業整頓。
民警提醒:
疫情當前,旅館業需提升疫情防控意識,依法登記旅客信息,強化旅客進店主動掃場所碼、測溫、戴口罩、查看行程碼、健康碼要求,落實經營場所日常消毒和從業人員的核酸檢測等疫情防控制度,確保內部安全。
法制鏈接: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六條:旅館業的工作人員對住宿的旅客不按規定登記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將危險物質帶入旅館,不予制止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來源:煙臺芝罘公安
(轉自:山東省煙臺市煙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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